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123.“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能认识”表它不向任何人显现,因为它被铭刻在他们的生命里。与良善结合的真理不是被刻在他们的记忆中,而是被刻在他们的生命里(参看121, 122节)。凡唯独刻在生命里,而非记忆中的,不会向任何人显现,连他们自己也看不见。只是当听闻和阅读真理时,他们能发觉它是不是真的,以及什么是真的。因为其心智的内在甚至向主敞开,主就在他们里面,洞悉一切,故主也叫他们仿佛凭自己看见。不过,他们凭借自己的智慧知道,他们不是凭自己,而是凭主看见真理。由此明显可知,所有这一切,即“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并赐他一块白石,石上写着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能认识”是什么意思,其总的含义是:他们若阅读圣言,从中吸取教义真理,并靠近主,将会成为第三层天的天使。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