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17.多年的日常经历让我可以作证:人的灵从身体释放出来之后,就是一个人,拥有一个相似的形式,因为我曾成千上万次地看见、听见灵人,并与他们交谈;甚至曾与他们谈论这个主题:世人不相信他们的存在,相信的人则被学者视为简单。让灵人心痛的是,这种无知仍在世上,尤其在教会盛行。他们说,这种信念尤其源于基于肉体感觉思想灵魂的学者。在此基础上,他们对灵魂没有别的概念,只是认为它无非是思维;当脱离了它在其中并从其存在的任何主体时,在他们看来,它就像由纯粹的以太构成的某种挥发性物质,当肉体死亡时,必然会蒸发掉。但因教会基于圣言相信灵魂不朽,所以这些思想者不得不将某种生命功能,就像属于思维的那种,归于灵魂;然而,在它再度与身体结合之前,他们否认它是一个人的感觉能力。
关于最后审判到来时的复活的教义,以及那时灵魂与身体结合的信仰,就建立在这种观点的基础上。因为从对灵魂的这种假设,加上教会对人之永生的信仰,只能得出这个结论。这就是为何当有人从教义和假设一起来思想灵魂时,他根本不明白灵魂是一个灵,一个灵拥有一个人的形式。另一个原因是,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何谓属灵的,更不知道属灵之人,如所有灵人和天使,都拥有人的形式。
这就是为何几乎所有来自世界的人都大为惊讶地发现他们仍活着,和以前一样为人,没有任何区别。平复了对自己状态的惊讶之后,他们又惊讶教会对人死后的这种状态一无所知;而事实上,所有曾活在世上的人都在来世,作为人活着。他们还想知道为何这一切不通过异象向世人显明,于是从天上被告知,这种事是能做到的,主若乐意,再没有比这更容易的事了;但那些确信反对它的虚假之人仍不会相信,即便他们亲自看见。他们还被告知,将天上来的东西清楚展示给那些陷入世俗和肉体事物的人是很危险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先是相信,然后否认,从而亵渎真正的真理本身;相信,然后否认,就是亵渎;亵渎者会被投入最低层、最糟糕的地狱。主的这些话说的就是这种危险: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又转回去,我就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40)
那些陷入对世俗和肉体事物的爱之人的这种不信由这些话来表示:
亚伯拉罕对阴间里的财主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让他们听他们吧;他说,先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人从死人中到他们那里去,他们必要悔改;亚伯拉罕对他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相信。(路加福音16: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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