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VI.内在人必须先被改造,然后外在人通过内在人被改造;人以这种方式重生
591.当今教会普遍认同,内在人必须先重生,然后外在人通过内在人重生。然而,教会认为“内在人”这个词仅仅是指信仰,尤其这种信仰:父神将祂儿子的功德和公义归算给人,并差遣圣灵。他们认为,这种信仰构成内在人,而外在人从内在人中流出,外在人是道德的属世人,形成内在人的附属物,比较像马或牛的尾巴,或孔雀、天堂鸟的尾巴,这尾巴延伸到脚,但不与脚联结;因为根据教会的说法,仁爱随这种信仰而来,但如果来自人意愿的仁爱进来,那么这种信仰就会灭亡。然而,既然这种信仰是当今教会所认识的唯一的内在人,那么对教会来说,内在人是不存在的,因为没有人知道这种信仰是否被赋予了他。此外,如前所示,这种信仰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而纯粹是虚构的。由此可知,如今在那些确认这种信仰的人当中没有其它内在人,只有生来就充满各种邪恶的属世人。对此,当今教会还补充说,重生和成圣自动随这种信仰而来,人的合作必须被排除在外,尽管重生只有通过人的合作才能真正实现。正因如此,重生的知识在当今教会是不可能获得的,尽管主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翰福音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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