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365. ⑵祂同样以信与仁的全部本质流入每个人。这一点从前一个命题可推知,因为圣智的生命是信的本质,圣爱的生命是仁的本质。因此,当主以自己特有的属性,即圣智与圣爱临在时,祂也以一切构成信的真理和一切构成仁的良善临在。因为信是指人通过主所觉所思所言的一切真理;而仁则是指人通过主被感染,因而所愿所行的一切良善。
前面说过,从显为太阳的主放射出的圣爱被天使感觉为热,由此放射出的圣智被感觉为光。凡思维不能越过表象的人,都以为这热纯粹是热,这光也纯粹是光,就象我们尘世太阳放射的热和光那样。但是,显为太阳的光放射的热和光里面包含主里面的一切无限可能,热包含其爱的一切无限可能,光包含其智慧的一切无限可能。因此,它们还包含无限构成仁的一切良善和无限构成信的一切真理。原因在于,这太阳本身以其热和光的形式而无处不在;它是围绕主最紧密、从祂的圣爱和圣智放射出的一个圆;因为如前面频繁所述,主就在那太阳的最中心(参看24,29,35,39,41,49,63,66,75,76,360节)。
所有这一切清楚表明,没有任何东西能阻碍人从主(因为祂是全在的)汲取一切构成仁之善和一切构成信之真。只要想想天堂天使的爱和智慧就能明显可知,这些事物决不受限;他们通过主所拥有的爱和智慧无法形容,远远超出世人的理解范畴,而且还能增长到永恒。主放射的热和光包含无限的可能性,即使它们被感知为简单的热和光。这一点可通过尘世的各种现象来说明。例如,人的嗓音和说话的语气听上去只是一道简单的声音,然而天使却能从中觉察出它里面有构成这个人之爱的一切情感,还能说出是哪种情感及其品质。这些事物就隐藏在声音内,人甚至也能通过和他说话之人的语气在某种程度上发觉这一点:如,语气中有没有蔑视、讽刺或仇恨,又如,有没有仁爱、慈善、喜悦或其它情感。注视别人的眼神中也隐藏着类似事物。
这一点也可通过大花园或开满鲜花的草地发出的芳香来说明。这香味是由成千上万种不同气味组成的,然而它们却被感知为一种。很多其它事物也是如此,表面上它们显为一体,但本质上多种多样。好感和反感无非是心智所发的情感;它们照着相似性吸引别人,照着相异性造成反感。尽管这些感觉数不胜数,无法被身体感官察觉,但它们仍被灵魂的感觉器官感知为一体;在灵界,一切结合和联系的产生皆取决于它们。我阐述这一切是为了说明前面有关主所放射的属灵之光包含全部智慧和全部信的内容;还为了说明,理解力之所以能利用分析的方法明白和领悟理性事物,所凭借的就是这光,就象眼睛能看到和发觉自然事物的对称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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