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364. ⑴主以其全部的圣爱、全部的圣智,因而全部的神性生命流入每个人。我们在创世记中读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和样式造的,神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创世记1:27;2:7)。这样的描述意味着人并非生命本身,只是生命的器官而已。神无法创造像祂自己的另一人;若可以,就会有和人一样多的神。祂也无法创造生命,就象光也无法被创造一样。但是,祂能将人造为接受生命的形式,就象祂将眼睛造为接受光的形式一样。神过去不能,现在也不能分割自己的本质,因为它是一体不分的。因此,既然唯独神是生命,那么毫无疑问,神用自己的生命赋予每个人生命。若没有这生命的赐予,人的肉体如同海绵,骨头如同骷髅,人就象因着钟摆或弹簧而不停来回摆动的挂钟一样没有任何生命可言。既如此,也可知,神以其全部神性生命,即以其全部圣爱与圣智流入每个人。这二者(圣爱与圣智)构成祂的神性生命(参看39,40节);神性是不可分割的。
然而,神以其全部神性生命流入的方式有点类似于尘世太阳的流入方式,我们可以此作为参照在某种程度上进行理解。尘世太阳以其全部本质,也就是热与光,流入一切树、灌木、鲜花,一切石头,无论普通的还是珍贵的,以使每一个物体都能从这普遍的流注中汲取自己那一份;但这太阳不会自己的光和热分开,然后给这个一部分,给那个另一部分。天堂的太阳也是同样的道理,它放射如同热的圣爱和如同光的圣智。这二者流入人的心智,就象尘世太阳的热和光流入人体一样,照着其形式的性质而赋予人生命;各自的形式从普遍的流注中汲取自己所需。主以下这些话是适用于此:
你们的父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5:45)
而且,主是全在的,并以其全部本质在祂所在之处。祂不可能从这本质中取出点什么,以至于给这个人一部分,给那个人另一部分,而是将其整个赐下,使人能汲取一点或更多。祂还说,祂与那些遵守祂诫命之人同住,凡信的都在祂里面,祂也在他们里面。总之,神充满万有,每个人皆从这丰盛中汲取自己的份。普遍的事物,如大气和海洋也是如此。大气在最小之物和最大之物上是一样的;它不会将自己的一部分分给人去呼吸,另一部分则分给鸟儿去飞翔,再分一部分给船上的风帆,又分一部分给风车的风扇;而是它们每一个皆从这大气那里取出自己那一份,足够自己使用。盛满粮食的粮仓同样如此;主人每天从中取出自己的口粮,而非这粮仓分配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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