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有必要举例说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真实的基督教 #301

301.这第三条诫命

301.这第三条诫命可见于《出埃及记》(20:8-10)和《申命记》(5:12-14节)。就属世之义,即字义而言,它表示六天属于人及他的工,第七日属于主和祂赐予人的休息。“安息”一词的原意为休息。对以色列民而言,“安息日”因代表主,所以是神圣中的神圣。“六日”代表祂的劳碌,以及与地狱的争战,第七日代表祂胜过地狱,因而休息。这一日代表主救赎的工全部完成,它为此成为神圣本身。然而,当主降世,对祂的代表因此停止后,这一日就成了教导圣事的一日,也是工作后休息的一日,以便默想有助于拯救和永生的事,还是爱邻舍的一日。它是教导圣事的一日,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安息日,主在圣殿和会堂教训人(马可福音6:2路加福音4:16,31,32;13:10)。也可从祂对所医好的人说的话明显可知:“拿起你的褥子走吧”,对法利赛人说,祂的门徒可以在安息日掐麦穗吃(马太福音12:1-9;马可福音2:23-28;路加福音6:1-6;约翰福音5:9-19)。就属灵之义而言,其中的每个细节都象征教义方面的教导。安息日成为爱邻舍的一日,这一点从主在安息日所作和所教导的事明显可知(马太福音12:10-14;马可福音3:1-9;路加福音6:6-12;13:10-18;14:1-7;约翰福音5:9-19;7:22,23;9:14,16)。综上所述,明显可知主为何说祂也是安息日的主(马太福音12:8;马可福音2:28;路加福音6:5),从祂所言可得知,这一日代表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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