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24.每个人都会下意识地将一群人视为一个个体;因此,一说国王是头,臣民是身体,而某人在这总身体,也就是王国中有一个位置,他当即就能明白是什么意思。政治体是这样,属灵的身体也是这样。属灵的身体就是教会;它的头就是神-人;由此明显可知,被视为一个人的教会若不将宇宙的创造者和维护者思想为一位神,而是思想为数位,将是何模样?这样的教会看上去就像一个身子数个头,因而不像一个人,而像一个怪物。即便有人说这些头有一个本质,因而一起构成一个头,由此唯一能想像到的,要么是一个头、数张脸;要么数个头、一张脸。如此构成的教会从整体来看,就显得奇形怪状了。而事实上,一神是头,教会是身体,它按照头的指令,而非凭自己行动,这和人的情形一样。正因如此,一个王国只能有一位王,数个王会使王国四分五裂,而一位王就能将它凝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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