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154.主通过灵界的太阳创造宇宙及其万物,因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最先发出,一切事物皆起源于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如前面所指出的(52-82节)。一切受造物里面,无论最大的还是最小的,都存在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没有这三要素在里面的受造物是不可能存在的。在宏大的体系,也就是整个宇宙中,这三要素按以下秩序存在:一切事物的目的在太阳,也就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最先发出中;一切事物的原因在灵界;一切事物的结果在自然界。不过,下文将说明,这三要素如何存在于首先之物和末后之物中。由于没有这三要素在里面的受造物是不可能存在的,故可知,主通过太阳创造宇宙及其万物,这太阳拥有万物的目的在里面。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