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十四)没有圣言,没有人知道神,天堂和地狱,以及死后的生命,更不用说主了
SS114.这一点作为一个总体结论从前面的全部说明和解释可推知,即: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1—4节);它是与天堂天使结合的一个媒介或一种手段(62—69节);圣言里面处处都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80—89节);教会的品质取决于它对圣言理解的品质(76—79节);圣言也存在于众天堂,天使都从它获得自己的智慧,或说它是天使智慧的源头(70—75节);教会之外的各民族和人民也通过圣言获得属灵之光(104—113节);此外还有更多。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没有圣言,没有人拥有属灵的聪明,属灵的聪明就在于知道一位神,天堂和地狱,以及死后的生命;没有圣言,绝没有关于主,以及对祂的信和爱的知识,也绝没有关于救赎的知识,尽管救赎是得救的方法。主也对祂的门徒说:
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施洗约翰说: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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