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SS112.由于经上已经预言,在当今教会的末期,黑暗会因缺乏对主是天地之神的认识和承认,以及信和仁的分离而出现。因此,为防止对圣言的纯正理解由此灭亡,如今主乐意揭开圣言的属灵意义,并清楚表明,圣言在属灵意义上,由此在属世意义上论述的是主与教会,事实上唯独论述这些主题。祂还揭示了其它许多事,这些事有助于恢复来自圣言的真理之光,这光如今几乎熄灭了。
启示录中的许多经文预言了在教会的末期,真理之光将几乎熄灭。这也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那时,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29—30)
此处“日头”表示爱方面的主;“月亮”表示信方面的主;“众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方面的主;“人子”表示圣言方面的主;“云”表示圣言的字义;“荣耀”表示圣言的灵义,以及这灵义在字义中的闪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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