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33

233.我曾被允许与

233.我曾被允许与死后的许多人交谈,他们以为他们会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发光,因为如他们所说的,他们视圣言为神圣,经常通读圣言,从中收集许多经文来证实他们信仰的教义,因此获得了学者的声誉;出于这个原因,他们以为他们会是米迦勒或拉斐尔。但他们中的许多人被检查是什么样的爱驱使他们研究圣言;结果发现,其中一些人出于自我之爱来研究圣言,以便他们可以作为教会领袖受到尊敬,一些人则出于世界之爱来研究圣言,以便他们可以获得财富。当这些人被进一步检查他们从圣言中所知道的东西时,结果发现,他们没有从中学到一个真正的真理,只学到可称为被歪曲的真理的那种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是腐臭的虚假,因为在天堂,它有臭味。他们被告知,这就是以自己和世界为目的,而不是以信仰的真理和生活的良善为目的阅读圣言的结果。当自我和世界是目的时,心智在阅读圣言中就会沉浸在自我和世界中;因此,人们总是出于他们的自我来思考;而人的自我在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一切事物上都处于黑暗。在这种状态下,人不可能被主引导,并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因而不可能接受从主那里经由天堂而来的任何流注。我也看到这些人被允许进入天堂;然而,当被发现缺乏真理时,他们被赶了出去;但他们配上天堂的骄傲自负仍留在他们身上。对那些出于对认识真理的情感,因为它是真理而研究圣言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因为真理可服务于生活的功用,不仅服务于他们自己生活的功用,还服务于邻舍生活的功用。我看到这些人被提升到天堂,从而进入那里的神性真理之光中;我看到他们同时被提升到天使般的智慧和天堂天使所享有的幸福中。


诠释启示录 #985

985.“那有权掌管

985.“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表示不害怕来自主的最后审判,以及随之而来的对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定罪和惩罚。这从“有权”和“灾”的含义清楚可知:“有权”当论及神时(他们亵渎神的名),是指最后审判方面的主;“灾”是指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对此,参看AE 949节)。本章所论述的“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之所以表示审判方面的主,是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末了,这时就有这些灾,即这些邪恶和虚假存在;之后主就实施了审判。通过最后的审判,所有处于这些灾,也就是处于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的人都被扔进地狱,那时要建立的新教会由此从它们当中被洁净出来。这清楚表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表示什么。

(关于第六诫续)

从婚姻的神圣性明显看出通奸是何等亵渎和可憎。人体里面的一切,从头到脚底,无论内层还是外层,都对应于天堂。因此,人是最小形式的天堂,天使和灵人在形式上也是完美的人,因为他们是天堂的形式。两性的所有生殖部位,尤其子宫,都对应于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社群。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源于主对教会的爱,源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这爱是第三层天堂天使的爱。因此,作为天堂之爱从那里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纯真,纯真正是天堂里的一切良善的存在(实体)。因此,子宫里的胚胎处于一种平安状态;出生后的婴儿处于一种纯真状态;与他们相关的母亲也是如此。

由于这是两性生殖器官的对应关系,所以很明显,它们自创造时就是神圣的,因而只专注于贞洁和纯净的婚姻之爱,不可被不贞不洁的通奸之爱亵渎,人因通奸之爱而将与他自己同在的天堂变为地狱;因为正如婚姻之爱对应于最高层天堂的爱,也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通奸之爱则对应于最低层地狱的爱。婚姻之爱之所以如此神圣,如此属天堂,是因为它在人的至内在部分从主自己开始,按秩序下降,直至身体的最外在部分或终端,从而以天堂之爱充满整个人,在他里面引发神性之爱的形式,该形式是天堂的形式,是主的一个形像,如前所述。但通奸之爱始于人的最外在部分或终端,始于那里不洁的淫火;因此,它违反秩序,向内层渗透,总是渗透到无非是邪恶的人自我的东西中,并在其中引发一种地狱的形式,地狱的形式是魔鬼的形像。因此,一个喜欢通奸、远离婚姻的人在形式上是一个魔鬼。

由于两性生殖器官对应于第三层天堂的社群,一对婚姻伴侣的爱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所以这些器和这爱对应于圣言。原因在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主被称为“圣言”,这也是为何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或天上的婚姻。这种对应关系的存在是至今不为世人所知的一个奥秘,但它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并证明。由此也清楚可知,婚姻本身何等神圣,何等属天堂,通奸何等亵渎,何等属魔鬼。也正因如此,通奸者轻视神性真理,因而轻视圣言。事实上,他们若发自内心说话,甚至会亵渎圣言里面的神圣事物。当他们死后成为灵时,就会如此行,因为每个灵人都被迫发自内心说话,好叫他的内在思维可以显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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