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33

233.我曾被许可与

233.我曾被许可与许多人交谈。这些人相信自己死后会像天上的星辰那样闪耀,因为如他们所说,他们视圣言为神圣,常常通读圣言,从中收集许多经文来证明他们的信条,并藉此赚取自己学术上的声望。因此,他们认为自己会变得像米迦勒或拉斐尔。然而,他们当中许多人接受测试,以查看是什么样的爱驱使他们学习圣言。结果发现,有些人是受我欲驱使,为的是被尊为教会领袖;有些人则是受物欲驱使,为的是得到财富。当继续测试,以查看他们从圣言到底学到什么时,却发现,他们根本没有从圣言学到任何纯正的真理,只是学到诸如被称为歪曲的真理之类的真理。这类真理本身是腐朽的虚假,在天上会发臭。他们被告知,这就是他们的情形,因为他们阅读圣言的目的是自我和这个世界,而不是信仰的真理和生活的良善。当自我和这个世界成为目的时,心智在阅读圣言时就会牢牢扎根于自我和这个世界;结果,他们的思维总是受制于自我,而人的自我在有关天堂或教会的一切事上都被包裹在浓厚的黑暗中。在这种状态下,人不可能被主唤回,并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因而不可能接受从主经由天堂而来的任何流注。我还看到,这些人被允许进入天堂,在那里被发现缺乏真理,结果被赶了出来。然而,他们仍旧骄傲,确信自己配上天堂。那些出于认识真理的情感而学习圣言的人就截然不同了。他们认识真理是因为真理是真实的,有助于促进有用的生活,不仅对自己有用,对邻人也有用。我看见这些人被举升天堂,在那里享有围绕神圣真理的光;同时,他们还被提升进入天使的智慧,以及它所带来的幸福,就是天上的天使所享受的幸福之中。

诠释启示录 #972

972.“今在、昔在

972.“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表示在来自永恒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这从“公义”和“今在、昔在”的含义清楚可知:“公义”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义”论及良善,“神圣”论及真理(参看AE 204节)。“今在、昔在”是指无限和永恒,因为“今在、昔在”等同于“耶和华”;在圣言中,主凭神性良善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被称为神;此外,在或是(存在)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而存在或是,也就是在祂自己里面,实存(或显现)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并在祂自己里面存在。实存(或显现)在相对意义上是指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中的存在,这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这种是或存在就是永恒所指的;因为在天堂,当永恒论及主时,对它的理解没有任何时间观念,因而不同于世上对它的理解。在天使的观念中,永恒是指神性显现或实存的状态,而神性显现或实存与神性本质,也就是耶和华构成一体。存在或是(Esse或being)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今在”来表示;实存或显现(existence)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昔在”来表示。无限实存或显现,也就是永恒,就是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天堂和属于它的一切就来自这发出的神性。神性实存或显现也是神性存在;但就天堂而言,它被称为实存或显现,在天堂,它是全部中的全部。
(关于第五诫续)
人若放弃广泛意义上所理解的偷盗,事实上出于其它任何理由,而不是出于宗教,并为了永生而避开它们,就没有从偷盗中洁净;因为其它原因打不开天堂,或说他无法以其它方式打开天堂。事实上,主通过天堂移除与人同在的邪恶,就像祂通过天堂移除地狱一样。例如,有些高级和低级的财产管理者,商人,法官,各种公职人员,工人,放弃偷盗,也就是放弃非法谋利和高利贷,也避开它们,但只是为了名声,以及随之而来的荣誉和利益,或因为文明和道德的法律,总之,是由于某种属世之爱或属世的惧怕,因而由于纯外在的约束,不是由于宗教信仰;这些人就其内层生命而言,仍充满偷盗和掠夺的欲望,当外在约束除去时,这种欲望就会爆发出来。每个人死后都是这种情况。他们的诚实和正直只是面具,伪装和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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