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3.我曾被许可与许多人交谈。这些人相信自己死后会像天上的星辰那样闪耀,因为如他们所说,他们视圣言为神圣,常常通读圣言,从中收集许多经文来证明他们的信条,并藉此赚取自己学术上的声望。因此,他们认为自己会变得像米迦勒或拉斐尔。然而,他们当中许多人接受测试,以查看是什么样的爱驱使他们学习圣言。结果发现,有些人是受我欲驱使,为的是被尊为教会领袖;有些人则是受物欲驱使,为的是得到财富。当继续测试,以查看他们从圣言到底学到什么时,却发现,他们根本没有从圣言学到任何纯正的真理,只是学到诸如被称为歪曲的真理之类的真理。这类真理本身是腐朽的虚假,在天上会发臭。他们被告知,这就是他们的情形,因为他们阅读圣言的目的是自我和这个世界,而不是信仰的真理和生活的良善。当自我和这个世界成为目的时,心智在阅读圣言时就会牢牢扎根于自我和这个世界;结果,他们的思维总是受制于自我,而人的自我在有关天堂或教会的一切事上都被包裹在浓厚的黑暗中。在这种状态下,人不可能被主唤回,并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因而不可能接受从主经由天堂而来的任何流注。我还看到,这些人被允许进入天堂,在那里被发现缺乏真理,结果被赶了出来。然而,他们仍旧骄傲,确信自己配上天堂。那些出于认识真理的情感而学习圣言的人就截然不同了。他们认识真理是因为真理是真实的,有助于促进有用的生活,不仅对自己有用,对邻人也有用。我看见这些人被举升天堂,在那里享有围绕神圣真理的光;同时,他们还被提升进入天使的智慧,以及它所带来的幸福,就是天上的天使所享受的幸福之中。
468.“两脚像火柱”表主的属世神性的神性之爱,这爱支撑万物。这一点也可从前面的解释(49节)明显可知,在那里,经上论到人子说“祂的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发光的铜”。祂的脚之所以看似“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它本身是主在世时所披上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祂的神性,如同身体支撑灵魂,同样如同圣言的属世之义支撑其属灵和属天之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层(参看49节);“柱”表示支撑(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并不是别的什么;因此,在敬拜中惯用的祷告是“祈求天上的火,也就是属天之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 火与爱之间存在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逐渐温暖,因爱的缺乏而逐渐冷淡,产生生命之热的,不是别的,唯有这两种意义上的爱。对应的根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在天上,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在世上,是纯粹的火;一切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也源于此。
正因“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燃烧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永远燃烧(利未记24:2-4);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放在香炉里,并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16:46,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在以色列人面前行走(出埃及记13:21,22);夜间有火在居所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以赛亚书4:5,6);有火从天降下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悦纳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民数记28:2;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似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但以理书10:5,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之灯和无油之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表示火,因而表示爱。
此外还有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地方明显看出来,因数量太多,不便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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