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3.我曾被许可与许多人交谈。这些人相信自己死后会像天上的星辰那样闪耀,因为如他们所说,他们视圣言为神圣,常常通读圣言,从中收集许多经文来证明他们的信条,并藉此赚取自己学术上的声望。因此,他们认为自己会变得像米迦勒或拉斐尔。然而,他们当中许多人接受测试,以查看是什么样的爱驱使他们学习圣言。结果发现,有些人是受我欲驱使,为的是被尊为教会领袖;有些人则是受物欲驱使,为的是得到财富。当继续测试,以查看他们从圣言到底学到什么时,却发现,他们根本没有从圣言学到任何纯正的真理,只是学到诸如被称为歪曲的真理之类的真理。这类真理本身是腐朽的虚假,在天上会发臭。他们被告知,这就是他们的情形,因为他们阅读圣言的目的是自我和这个世界,而不是信仰的真理和生活的良善。当自我和这个世界成为目的时,心智在阅读圣言时就会牢牢扎根于自我和这个世界;结果,他们的思维总是受制于自我,而人的自我在有关天堂或教会的一切事上都被包裹在浓厚的黑暗中。在这种状态下,人不可能被主唤回,并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因而不可能接受从主经由天堂而来的任何流注。我还看到,这些人被允许进入天堂,在那里被发现缺乏真理,结果被赶了出来。然而,他们仍旧骄傲,确信自己配上天堂。那些出于认识真理的情感而学习圣言的人就截然不同了。他们认识真理是因为真理是真实的,有助于促进有用的生活,不仅对自己有用,对邻人也有用。我看见这些人被举升天堂,在那里享有围绕神圣真理的光;同时,他们还被提升进入天使的智慧,以及它所带来的幸福,就是天上的天使所享受的幸福之中。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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