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32

232.相反的情形则

232.相反的情形则临到那些通过错误的宗教教义阅读圣言之人身上,尤其临到那些通过圣言证明这错误教义,并且这样是为了他们自己的荣耀和世俗的财富之人身上。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仿佛被投入夜晚的昏暗中,而虚假则仿佛在白昼之光里。他们阅读真理,却看不到它们;即便看到真理的影子,也会歪曲之。他们就是主所论说的那些人:他们有眼却看不见,有耳却不明白(马太福音13:14,15)。所以,他们在有关教会属灵事物上的启示,纯粹是属世的,他们的内在视觉就像那躺在床上醒来看见幽灵之人的视觉,或像梦游者的视觉,他自认为是醒着的,其实已经睡着了。

诠释启示录 #213

213.“知道我已经

213.“知道我已经爱你了”表示由此而来的知识,即主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这从“知道”和“爱”的含义清楚可知:“知道”是指知识;“爱”当论及主时,是指祂同在。它表示祂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参看AE 203节);主存在于人的情感或爱中,因而存在于他灵的生命中,因为正是爱或情感构成他灵的生命;因此,主存在于仁爱中,因为仁爱就是情感本身,或人的属灵之爱;由于主与人同在于仁爱中,所以祂明显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无仁之信不是属灵的,因而不从内在在人里面,亦不构成他的生命,而是在他之外,在记忆中,在由此而来的某种属世思维中。“被爱”当论及主时,表示祂同在,因为爱会带来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同在;对那爱的人来说,主会进入,教导并引领他,使他也能爱祂,也就是遵行祂的诫命和戒律,因为这就是爱主。主与祂所爱的人同在,遵行祂诫命和戒律的人就是爱祂的,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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