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⑷神性存在和彰显本身不可能产生也是存在和彰显本身的另一个神性。所以,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前面已说明,独一神,宇宙的创造者,是存在和彰显本身,因而本身就是神。由此可知,源于神的神是不可能的,因为神性的真正本质就是存在和彰显本身,不可能存在于另一个神里面。无论你说“从神生的”还是“从神发出的”,都没什么区别,二者都暗含是神产生的,这与被造的区别不大。因此,将“存在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位单独为神,具有相同本质,一个从永恒生出,另一个从永恒发出”的信仰引入教会,彻底摧毁了神一体性的观念,以及它所具有的一切神性观念,从而使理性的全部灵性被逐出。于是,人不再是人,而是完全属世,除了会说话外,其它方面与动物无异,并且还反对教会的一切属灵之物,因为属世人称其为愚蠢。这就是充斥整个世界关于神的可怕异端邪说的源头,且是唯一源头。因此,将圣三一分裂为位格,不仅使教会陷入黑夜,还陷入死亡。
三个相同的神性本质是对理性的冒犯,天使向我清楚表明这一点。他们声称,他们甚至无法张嘴说出“三个平等的神性”这句话。若有人向他们走来,想说这句话,他会情不自禁地背过身去;说出这句话后,他变得象人的躯干,并被丢了下去,然后加入到地狱中那些不承认任何神的人中。事实上,若将三个神性位格的观念植入在小孩子或少年人的心里,而这个观念不可避免地带有三个神的观念,就等于夺去他们的一切灵奶,然后夺去其一切灵粮,最后夺去一切属灵的理性,并给那些确信它的人带来灵性的死亡。区别是这样:那些有信且发自内心敬拜一位神,宇宙的创造者,将祂作为救世主和再造者来敬拜的人就象神殿建成后,大卫时代的锡安城和所罗门时代的耶路撒冷城;而信三个位格,且每一个单独为神的教会,则象被韦斯帕西安(罗马皇帝)摧毁的锡安城和耶路撒冷城,以及那里被焚毁的神殿。而且,人若敬拜一位神,祂里面有一个圣三一,因而是一个位格,就会越来越变成有活力的、天使般的人;而他若因数个位格而确信数位神,就会逐渐变得象一个有活动肢体的雕像,而撒旦就站在里面,并通过人造的嘴巴说话。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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