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4)神性存在和出现本身不可能产生另一个神性,即存在和出现本身;因此,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前面早已说明,独一神,即宇宙的创造者,是存在和出现本身,也就是说,是神本身。由此可知,来自神的神是不可能的,因为真正的本质神性,即存在和出现本身,不可能存在于另一位神里面。无论你说“从神生的”,还是说“从神发出的”,都是一样的;它意味着无论在哪种情况下,都是由神产生的,这与祂创造的几乎没有什么不同。因此,将“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位都独自为神,具有相同的本质,一位从永恒出生,第三位从永恒发出”的信仰引入教会,就是彻底摧毁神的一体性的观念,以及与它同在的神性的一切观念,从而使理性的一切灵性都被逐出,或说将一切灵性都从理性心智中逐出。结果,人不再是人,而是完全属世,与野兽的不同之处仅在于,他有说话的能力;他还反对教会的一切属灵事物,因为属世人称这些事物为愚蠢。这就是关于神的巨大骇人异端兴起、充斥世界的唯一源头或原因;因此,将神性三位一体分成三个位格,不仅给教会带来黑夜,还带来死亡。
天使向我清楚表明,三个神性本质的同一性是对理性的冒犯;他们说,他们甚至不能说出“三个同等神性”这个词,如果有人来到他们面前,想说出这些词,他只能转身背对他们;他若真的说出来,就会变得像人的躯干,并被狠狠地扔下去,然后前往地狱中那些不承认任何神的人那里去。事实是,将三个神性位格的观念植入一个孩子或少年人的心智,使三神观不可避免地粘附在心智上,就是夺去心智的一切属灵浮汁,然后夺去它的一切属灵食物,最后夺去它属灵地推理的一切能力,并给那些确认这种观念的人带来属灵的死亡。那些在信仰和内心上敬拜一位神为宇宙的创造者的人,和那些敬拜祂为救赎主和重生者的人之间的区别,就像大卫时代的锡安城和圣殿建成后所罗门时代的耶路撒冷城之间的区别;而一个相信三个位格,且每一位都独为神的教会,就像被韦帕芗(罗马帝国第九位皇帝)摧毁的锡安和耶路撒冷城,以及那里被焚毁的圣殿。此外,一个敬拜一位神,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因而是一个位格的人,会变得越来越有活力,成为一个天使人;而一个因相信多个位格而确认相信多神的人,会逐渐变得像一个关节可活动,或四肢可动的雕像,而撒但就站在这雕像里面,并通过它的人造嘴巴说话。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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