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3

23.⑷神性存在和彰

23.⑷神性存在和彰显本身不可能产生也是存在和彰显本身的另一个神性。所以,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前面已说明,独一神,宇宙的创造者,是存在和彰显本身,因而本身就是神。由此可知,源于神的神是不可能的,因为神性的真正本质就是存在和彰显本身,不可能存在于另一个神里面。无论你说“从神生的”还是“从神发出的”,都没什么区别,二者都暗含是神产生的,这与被造的区别不大。因此,将“存在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位单独为神,具有相同本质,一个从永恒生出,另一个从永恒发出”的信仰引入教会,彻底摧毁了神一体性的观念,以及它所具有的一切神性观念,从而使理性的全部灵性被逐出。于是,人不再是人,而是完全属世,除了会说话外,其它方面与动物无异,并且还反对教会的一切属灵之物,因为属世人称其为愚蠢。这就是充斥整个世界关于神的可怕异端邪说的源头,且是唯一源头。因此,将圣三一分裂为位格,不仅使教会陷入黑夜,还陷入死亡。
三个相同的神性本质是对理性的冒犯,天使向我清楚表明这一点。他们声称,他们甚至无法张嘴说出“三个平等的神性”这句话。若有人向他们走来,想说这句话,他会情不自禁地背过身去;说出这句话后,他变得象人的躯干,并被丢了下去,然后加入到地狱中那些不承认任何神的人中。事实上,若将三个神性位格的观念植入在小孩子或少年人的心里,而这个观念不可避免地带有三个神的观念,就等于夺去他们的一切灵奶,然后夺去其一切灵粮,最后夺去一切属灵的理性,并给那些确信它的人带来灵性的死亡。区别是这样:那些有信且发自内心敬拜一位神,宇宙的创造者,将祂作为救世主和再造者来敬拜的人就象神殿建成后,大卫时代的锡安城和所罗门时代的耶路撒冷城;而信三个位格,且每一个单独为神的教会,则象被韦斯帕西安(罗马皇帝)摧毁的锡安城和耶路撒冷城,以及那里被焚毁的神殿。而且,人若敬拜一位神,祂里面有一个圣三一,因而是一个位格,就会越来越变成有活力的、天使般的人;而他若因数个位格而确信数位神,就会逐渐变得象一个有活动肢体的雕像,而撒旦就站在里面,并通过人造的嘴巴说话。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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