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9

229.(2)教义必

229.(2)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在字义上同在、教导和光照;主从来不会行动或运作,除非在完全中,字义上的圣言就在它的完全中,如前所示。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此外,真正真理的教义可以完全取自圣言的字义;因为字义上的圣言就像一个穿着衣服的人,他的脸和手是裸露的;在圣言中,与人的信仰和生命,因而与他的得救有关的一切,都是赤裸的,或未被遮掩;而其余的都被遮掩了,或说穿上了衣服;但在它们被遮掩或穿上衣服的许多地方,它们仍是可见的,就像一个女人透过脸前薄薄的面纱看到物体一样。此外,随着圣言的真理因对它们的爱可以说成倍增加,并被这爱按次序排列,它们越来越清晰地闪耀出来,并被看到,或说它们变得越来越透明和明显。


诠释启示录 #15

15.“又遵守其中所

15.“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表示他们出于对真理的爱如此行。这从“遵守”和“其中所记载的”的含义清楚可知:“遵守”(observing and keeping)是指感知、意愿并相应地实行,在此是指照天堂的教义而行;“其中所记载的”是指出于对真理的爱,或出于这爱的快乐;因为凡出于爱所行的,都是出于快乐而行的;快乐并不来自其它源头。“其中所记载的”表示这一点,是因为包含在天堂教义中的事物都刻写在心上,因而刻写在生活上;凡刻写在内心和生活上的事物都刻写在爱上;因为在圣言中,“心”表示爱(《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这之所以是对真理的爱,是因为这些事物论及天堂的教义,而天堂的教义来自真理。圣言经常提到遵守律例、诫命、话和律法;遵守在那里表示理解、意愿并实行,如在马太福音:

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导他们遵守。(马太福音28:20)

路加福音:

听神的话而遵守的人是有福的。(路加福音11:28)

约翰福音: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若遵守我的话,就永远不见死。(约翰福音8:51)

同一福音书:

人若爱我,就会遵守我的话;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15, 23–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10, 14)

遵行就是意愿,意愿就是遵行,因为在行为中,意愿就是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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