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9

229.⑵教义应取自

229.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通过字义来证实。这是因为,主的临在、教导和启示就在于圣言字义。主行事必完全,在圣言的字义中就是在它的完全中,如前所示。因此,教义应取自字义。纯正真理的教义甚至完全取自圣言字义。因为字义上的圣言类似于穿上衣服的人,他的脸和手是裸露的。涉及人的信仰和生命、因而涉及人的救赎所必需的一切,在字义中是不遮盖的,剩下的才会披上外衣。不过,在很多地方,它们虽披上衣服,但仍能透现出来,就像一个女人的容貌透过脸上薄薄的面纱透现出来一样。而且,由于圣言的真理会因对它们的爱而倍增,并通过这爱而成形,故它们会越来越清晰地闪耀出来,并显为可见。

揭秘启示录 #92

92.“这些事是那首

92.“这些事是那首先的、末后的说的”表主,唯独祂是神。主自称“我是首先的,是末后的”,以及“是始,是终”,“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启示录1:4, 8, 11, 17),其含义如前所述(13, 29-31, 38, 57节),从那里明显可知,它还表示,唯独祂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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