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9

229.⑵教义应取自

229.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通过字义来证实。这是因为,主的临在、教导和启示就在于圣言字义。主行事必完全,在圣言的字义中就是在它的完全中,如前所示。因此,教义应取自字义。纯正真理的教义甚至完全取自圣言字义。因为字义上的圣言类似于穿上衣服的人,他的脸和手是裸露的。涉及人的信仰和生命、因而涉及人的救赎所必需的一切,在字义中是不遮盖的,剩下的才会披上外衣。不过,在很多地方,它们虽披上衣服,但仍能透现出来,就像一个女人的容貌透过脸上薄薄的面纱透现出来一样。而且,由于圣言的真理会因对它们的爱而倍增,并通过这爱而成形,故它们会越来越清晰地闪耀出来,并显为可见。

揭秘启示录 #25

25.“众目要看见祂

25.“众目要看见祂”表所有出于情感理解神性真理的人都将承认祂。在灵义上,“目”不是指眼睛,而是指理解。因此,“众目要看见祂”表示所有出于情感理解神性真理的人都将承认祂,因为唯独他们理解并承认。其他人虽能看见,也能理解,却不承认。所以此处是指前者,因为接下来经上说“连刺祂的人也要看见祂”,他们就是那些处于虚假的人。“目”表示理解(参看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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