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9.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通过字义来证实。这是因为,主的临在、教导和启示就在于圣言字义。主行事必完全,在圣言的字义中就是在它的完全中,如前所示。因此,教义应取自字义。纯正真理的教义甚至完全取自圣言字义。因为字义上的圣言类似于穿上衣服的人,他的脸和手是裸露的。涉及人的信仰和生命、因而涉及人的救赎所必需的一切,在字义中是不遮盖的,剩下的才会披上外衣。不过,在很多地方,它们虽披上衣服,但仍能透现出来,就像一个女人的容貌透过脸上薄薄的面纱透现出来一样。而且,由于圣言的真理会因对它们的爱而倍增,并通过这爱而成形,故它们会越来越清晰地闪耀出来,并显为可见。
23.“阿们”表出于真理,因而出于祂自己的神性确认。“阿们”表示真理,因为主是真理本身,故祂常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如马太福音 5:18, 26; 6:16; 10:23, 42; 17:20; 18:13, 18; 25:12; 28:20; 约翰福音3:11; 5:19, 24, 25; 6:26, 32, 47, 53; 8:34, 51, 58; 10:7; 13:16, 20, 21; 21:18, 25);还有以下启示录中的经文:
这些事是那为阿们的,为诚信真实见证的说的。(启示录3:14)
这是主。主是真理本身,这是祂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14:6;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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