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9.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通过字义来证实。这是因为,主的临在、教导和启示就在于圣言字义。主行事必完全,在圣言的字义中就是在它的完全中,如前所示。因此,教义应取自字义。纯正真理的教义甚至完全取自圣言字义。因为字义上的圣言类似于穿上衣服的人,他的脸和手是裸露的。涉及人的信仰和生命、因而涉及人的救赎所必需的一切,在字义中是不遮盖的,剩下的才会披上外衣。不过,在很多地方,它们虽披上衣服,但仍能透现出来,就像一个女人的容貌透过脸上薄薄的面纱透现出来一样。而且,由于圣言的真理会因对它们的爱而倍增,并通过这爱而成形,故它们会越来越清晰地闪耀出来,并显为可见。
L36.⑺神就这样成为人,正如在首先事物中那样,在末后事物中也是如此。神是一位人,每位天使和每个灵人都因神而为一个人,这一点在《天堂与地狱》一书有部分说明,在《天使的智慧》(即《圣爱与圣智》)中将有进一步的详细说明。然而,神起初是在首先事物,而不是在末后事物中的一位人;但祂在世上取得人身后,在末后事物中也变成了一位人。这一点从刚才所证实的内容可推知,即:主将祂的人身与祂的神性合一,因而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正因如此,主被称为始和终,首先的和末后的,阿拉法和俄梅戛;如启示录:
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始,是终,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启示录1:8, 11)
又: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约翰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祂用右手按着我,说,我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示录1:13, 17; 2:8; 21:6)
又:
看哪,我必快来!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初,是终;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示录22:12, 13)
以赛亚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者、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以赛亚书44:6; 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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