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9.(2)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在字义上同在、教导和光照;主从来不会行动或运作,除非在完全中,字义上的圣言就在它的完全中,如前所示。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此外,真正真理的教义可以完全取自圣言的字义;因为字义上的圣言就像一个穿着衣服的人,他的脸和手是裸露的;在圣言中,与人的信仰和生命,因而与他的得救有关的一切,都是赤裸的,或未被遮掩;而其余的都被遮掩了,或说穿上了衣服;但在它们被遮掩或穿上衣服的许多地方,它们仍是可见的,就像一个女人透过脸前薄薄的面纱看到物体一样。此外,随着圣言的真理因对它们的爱可以说成倍增加,并被这爱按次序排列,它们越来越清晰地闪耀出来,并被看到,或说它们变得越来越透明和明显。
836.所有承认和敬拜一位神,宇宙创造者的人,都持有神是一个人的观念;他们宣称,没有人能对神持有其它任何观念。当他们听说,有许多人认为神就像以太或云时,他们就问这些人在哪里;当被告知他们就在基督徒当中时,他们说这肯定是不可能的。但他们被告知,一些基督徒从以下事实中得到这种观念:在圣言中,神被称为一个灵(约翰福音4:24),而他们认为灵是一种以太物质或某种形式的云;殊不知,每个灵人和每位天使都是一个人。当他们进一步询问他们的属灵观念是否与他们的属世观念相似时,他们发现那些从内在承认主救主是天地之神的人是不一样的。我曾听一个基督教牧师说,没有人能持有一个神性人身的观念;我看到他被带到各个外邦社群,它们越来越内在,直到他被带到他们的天堂,最后被带到基督天堂。无论在哪里,他们对神的内在感知都传给了他;他观察到,他们对神没有其它观念,只有一个神性人的观念,唯独祂才能按照自己的形像和样式创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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