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9.(2)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在字义上同在、教导和光照;主从来不会行动或运作,除非在完全中,字义上的圣言就在它的完全中,如前所示。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此外,真正真理的教义可以完全取自圣言的字义;因为字义上的圣言就像一个穿着衣服的人,他的脸和手是裸露的;在圣言中,与人的信仰和生命,因而与他的得救有关的一切,都是赤裸的,或未被遮掩;而其余的都被遮掩了,或说穿上了衣服;但在它们被遮掩或穿上衣服的许多地方,它们仍是可见的,就像一个女人透过脸前薄薄的面纱看到物体一样。此外,随着圣言的真理因对它们的爱可以说成倍增加,并被这爱按次序排列,它们越来越清晰地闪耀出来,并被看到,或说它们变得越来越透明和明显。
4.10恶用不是主创造的,而是与地狱一起产生的
336.实际表达出来的一切良善都被称为功用,实际表达出来的一切邪恶也都被称为功用;但后者被称为恶用,而前者被称为善用。由于一切良善的事物皆来自主,一切邪恶的事物皆来自地狱,故可知,主只创造了善用,恶用是由地狱产生的。本章特别论述的功用是指地上可见的一切事物,如各种动植物。对人有用的动植物来自主,对人有害的则来自地狱。来自主的功用同样是指完善一个人的理性官能,使他能从主获得一种属灵品格的一切。相反,恶用是指摧毁理性官能,使人不能变得属灵的一切。对人有害的这些事物被称为功用,是因为它们有助于恶人行恶,还有助于吸收恶性,从而充当治疗的手段。我们在两种意义上使用“功用”一词,就像“爱”这个词一样,它既论及善爱,也论及恶爱;此外,爱称它所做的一切为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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