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6.(1)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这是因为字义上的圣言纯由对应构成,以便它可以同时包含属灵和属天事物,并且每一个字都可以是它们的一个容器和支撑。因此,字义上的神性真理很少是赤裸的真理,大多是被遮盖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其中许多真理适合简单人理解,这些人没有把自己的思维提升到诸如他们用眼睛所看到的那类事物之上。此外,有些事看似矛盾,但当圣言在其属灵之光中被观看时,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矛盾;此外,先知书的某些部分还收集了无法从中引出任何意义的地名和人名。由于这就是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所以很明显,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
这一点可举例来说明。经上说:
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 14; 约拿书3:9, 4:2)
又说:
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 撒母耳记上15:29)
没有教义,这些话无法调和。经上说:
耶和华察罚罪孽,自父及子,直到第三、四代。(民数记14:18)
又说:
不可因儿子处死父亲,也不可因父亲处死儿子;各人都为自己的罪。(申命记24:16)
在教义之光中,这些话并不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 8; 21:21, 22)
没有教义,人们可能会以为,每个人都会得到他所求的任何东西;但教义解释说,当人的祈求来自主时,凡他所求的,都会赐给他;主还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加福音6:20)
没有教义,人们可能会以为,天堂是给穷人的,不是给富人的;但教义教导说,所指的是灵里贫穷的人;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又说:
你们不要判断人,免得你们被判断;因为你们用什么判断来判断,你们也要受什么判断。(马太福音7:1, 2; 路加福音6:37)
没有教义,人可能会被引导由此得出结论:他不可以判断一个恶人是邪恶的;但教义教导说,判断是可以的,不过,要公义地判断,因为主说:
要作公义的判断。(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你们不应被称为老师,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就是基督。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在天上的父。你们也不应被称为师傅,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傅,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没有教义,由此可推知,人不可以称别人为老师、父亲或师傅;但教义教导说,这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可以。
耶稣对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的时候,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人可能从这些话中得出结论,主的门徒也要审判,而事实上,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因此,教义会解释这个奥秘,教导说,唯独主要审判,并且能审判,因为祂是全知的,知道所有人的内心,祂的“十二门徒”是指在通过圣言从主那里所拥有的一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教会;因此,教义说明,每个人都要通过这些真理而受审判,正如主在约翰福音(3:17, 18; 12:47, 48)中所说的。圣言中还有其它许多类似经文,由此明显可知,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