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89.“和七个金灯台”表示以及关于新天和新地中的事物。这从“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灯台”是指新天和新地(参看AE 62节)。它们之所以是指属于那些在新天堂和新教会中的人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它们因此在内义上与前面的事物连贯在一起;因为在字义上看起来分散的事物在内义上是连贯的(参看AE 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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