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5

225.本章前面部分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诠释启示录 #873

873.启14:7.

873.启14:7.“大声说”表示劝诫。这从“大声”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声”是指劝诫,因为它涉及接下来的事,在那里经上说:“他们要敬畏神,把荣耀归给祂。”圣言经常提到“声音或响声”,还提到“大声”;当它来自主,或来自祂的天使或使者时,它表示总体上的神性真理和从主发出的一切,因而表示诫命和训词,从而也表示劝诫和其它事物(参看AE 261, 302, 424, 668, 682节)。因为来自天使的声音不是来自他们自己的声音,而是通过他们来自主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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