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5节 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225.本章前面部分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其完全、神圣和能力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说的,所以可推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来教导和光照人。但这一点要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1)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
(2)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
(3)但只有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或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
809.启13:10.若有人引入掳掠,他必被掳掠;若有人用剑杀人,他必被剑杀。圣徒的耐心和信仰就是在此。
“若有人引入掳掠,他必被掳掠”表示那些把别人关在真理的大门之外的人被关在圣言所包含的神性真理的大门之外(810—811节);“若有人用剑杀人,他必被剑杀”表示那些给别人灌输虚假的人也被灌输来自地狱的虚假(812节)。“圣徒的耐心和信仰就是在此”表示试探,以及后来真理在那些被主变得属灵的人当中的植入就通过这些而来(8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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