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5节 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225.本章前面部分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其完全、神圣和能力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说的,所以可推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来教导和光照人。但这一点要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1)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
(2)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
(3)但只有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或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
788.启13: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又拜那兽,说,谁能比这兽,谁能与他交战呢?
“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789节);“又拜那兽”表示对推理的承认,表面上看,通过这些推理似乎清除了与圣言的不一致(790节);“说,谁能比这兽”表示坦白没有什么比这更真实的了(791节);“谁能与他交战呢”表示它无法以任何方式被攻击或质疑(79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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