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5节 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225.本章前面部分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其完全、神圣和能力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说的,所以可推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来教导和光照人。但这一点要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1)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
(2)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
(3)但只有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或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
729.启12:6.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叫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
“妇人就逃到旷野”表示在少数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在那些没有处于良善,从而没有处于真理的人中间(739节);“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表示它的状态,在此期间,可能会规定它在许多人或更多人中间(731节);“叫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表示直到它成长到完全(7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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