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58.“寄给亚细亚的教会”表示并且那时留给所有处于聪明之光的人。这从“七个教会”和“亚细亚”的含义清楚可知:“七个教会”是指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因而属于教会的人(参看AE 20节);“亚细亚或亚洲”是指那些处于聪明之光的人(也可参看AE 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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