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5节 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225.本章前面部分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其完全、神圣和能力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说的,所以可推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来教导和光照人。但这一点要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1)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
(2)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
(3)但只有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或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
399.启6:12.“他揭开第六印的时候,我观看”表示关于教会状态更进一步的预言。这从“揭开印”的含义清楚可知,揭开主手里的书卷的印是指揭示被隐藏的事,预言未来的事(对此,参看AE 352, 361, 369, 378, 3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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