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169.启2:24.“我对你们推雅推喇其余的人说”表示对内在与外在相结合的全体的所有人和个体。这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AE 150节)清楚可知,即:写给推雅推喇教会天使的信描述了那些处于内在,并由此处于外在,因而内在与外在相结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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