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1105.启18:4.我又听见另一个声音从天上说,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免得有分于她的罪,受她所受的灾殃。“我又听见另一个声音从天上说”表示劝诫那些处于真理和生活良善的人,要提防这些人(1106节);“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表示要离开他们,不要和他们交流(1107节);“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1108节);“受她所受的灾殃”表示并由此陷入邪恶之虚假,从而陷入毁灭(110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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