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92.“这些事是那首先的、末后的说的”表主,唯独祂是神。主自称“我是首先的,是末后的”,以及“是始,是终”,“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启示录1:4, 8, 11, 17),其含义如前所述(13, 29-31, 38, 57节),从那里明显可知,它还表示,唯独祂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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