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5

225.本章前面部分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揭秘启示录 #89

89.“我必将生命树

89.“我必将生命树赐给他吃”表来自主的爱与仁之良善的归给。在圣言中,“吃”表归给;“生命树”表主的爱之良善;故“吃生命树”表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归给。“吃”之所以表归给,是因为正如所吃的属世食物归给人肉体的生命,所接受的属灵食物则归给其灵魂的生命。“生命树”之所以表主的爱之良善,是因为伊甸园中的生命树并非表别的,还因为人通过从主所接受的爱与仁之良善而拥有属天和属灵的生命。“树”在经中多有提及,表示教会之人,在普遍意义上表示教会本身,其“果实”则表示生活的良善。原因在于,主是“生命树”,教会和教会中的人所具有的一切良善皆出自祂。关于这一点,适当之处会有说明。之所以说爱之善与仁之善,是因为爱之善是属天之善,就是爱主之善,仁之善是属灵之善,就是爱邻之善。二者彼此的性质可见下文,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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