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74.“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说的”表示主,一切真理经由圣言来自祂。“右手拿着七星的”是指主,“右手拿着七星”是指圣言中良善与真理的一切认知,圣言因此来自主,与天堂天使并教会之人同在,可见上文(51节)。出于圣言的良善与真理的认知都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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