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518.启11:14.“第二样灾祸过去;看哪,第三样灾祸快到了”表为教会的堕落状态而悲痛,然后很快要论述的最后悲痛。“灾祸”表示对教会堕落状态的悲痛(参看416节);“第三样灾祸”表示教会完全堕落、结局到来之时的最后悲痛;因“三”和“第三”就具有这种含义(505节)。“快到了”表示此后,“此后”是指从11章到17章,以及最后20章,那里论述了对他们的最后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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