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49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主教导祂是天地之神,并且通过遵行十诫的生活而与祂结合之后。“他们作完的时候”表示主教导之后;的确是这两个见证人教导的,然而他们并非通过自己,而是通过主来教导。“见证”表示这两大基本要素(参看4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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