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25

225.本章前面部分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揭秘启示录 #199

199.“这些事是那

199.“这些事是那为阿们的,为诚信真实见证的说的”表主的圣言,就是来自祂自己的神性真理。“阿们”是指出于真理本身,也就是主,因而出于主的神性确认(参看23节);当论及主时,“诚信真实见证的”是指圣言中来自祂的神性真理(6, 16节)。无论你说主为自己作见证,还是说圣言为主作见证,意思都一样,因为此处向众教会说话的“人子”,是指主的圣言(44节)。这些事首先向老底嘉教会提出,是因为此处圣言论述的是教会中那些出于自己和出于圣言相信的人,并且那些出于圣言相信的人就是出于主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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