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196.“我的新名”表唯独敬拜主,以及前教会所没有的新事物。“主的名”表借以敬拜主的全部(参看81节),故此处“主的新名”表唯独敬拜主,以及前教会所没有的新事物。在新教会,唯独主受敬拜。这一点从启示录(21:9, 10)明显可知,在那里,该教会被称为“羔羊的妻”。这个教会有新的事物,这从启示录(21:5)明显可知。在那里,经上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因此,这就是“要写在他上面的我的新名”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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