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18.他们被问及是否愿意运用自己的知识,因为仅以知识为乐趣是不够的;知识必须服务于功用,功用才是知识所关注的目的。知识不能单独为他们服务,如果他们愿意与其他人分享他们的知识,这些知识也会为其他人服务。他们被告知,凡想变得智慧的人绝不会仅停留在获取知识上,因为这些只是辅助因素,旨在协助研究属于生活的事务。可他们回答说,他们以获取知识为乐趣,知识对他们来说就是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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