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109.由于具有这种性质,当他们进入来世时,在那里受到邪恶与虚假最严厉的攻击。他们的地狱在他们星球附近,与我们地球上恶人的地狱没有任何联系。这是因为他们在性质和秉性上完全不同,以致他们的邪恶与虚假属于完全不同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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