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5节 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225.本章前面部分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其完全、神圣和能力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说的,所以可推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来教导和光照人。但这一点要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1)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
(2)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
(3)但只有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或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
449.对那些爱别人里面的良善,即爱公义、公平、诚实和基于仁爱的善举,尤其爱对主之信和对主之爱的人来说,情况就完全不同了。由于这些人爱人里面的东西,并不关注他的外在品质,所以死后,当他们在他身上感知不到这些东西时,他们就会立刻断绝与他的一切友谊,并且主将他们与那些处于相似良善的人联系在一起。有人可能会反对说,没有人能调查与他有联系或交往之人的心智内层;然而,这种调查是没有必要的;只要让他提防,不要与任何人建立爱的友谊关系。为了各种功用而建立的纯外在友谊则没有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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