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5节 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225.本章前面部分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其完全、神圣和能力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说的,所以可推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来教导和光照人。但这一点要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1)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
(2)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
(3)但只有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或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
428.然而,那些处于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的人,没有刻在生命上的智慧,而是有聪明;因为出于对良善的情感而行良善是智慧的标志,出于对真理的情感而行良善是聪明的标志,如前所述。这些人也不知道什么是信。当提及信时,他们理解为真理;当提及仁时,他们理解为实践真理。此外,当被告知必须相信真理时,他们称之为空谈,并说:“谁不相信真理?”他们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在自己的天堂之光中看见真理。因此,他们将相信他们所没有看到的东西要么视为头脑简单,要么视为愚蠢。具有这种性质的人是那些构成前面所提到的天国的肺脏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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