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5节 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225.本章前面部分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其完全、神圣和能力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说的,所以可推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来教导和光照人。但这一点要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1)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
(2)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
(3)但只有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或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
5.2意愿和理解力,也就是爱和智慧的容器,存在于脑里面,在它的整体和每个部分中,并由此存在于身体里面,在它的整体和每个部分中 362.现按以下顺序说明这一点: ⑴爱和智慧,以及由此而来的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人的真生命。 ⑵人的生命就存在于脑里面它的最初成分中,以及身体里面它的衍生成分中。 ⑶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 ⑷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而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而存在于每个部分中。 ⑸爱如何,智慧就如何,因而这个人就如何。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