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5节 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225.本章前面部分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其完全、神圣和能力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说的,所以可推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来教导和光照人。但这一点要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1)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
(2)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
(3)但只有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或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
35.由于爱与智慧,并智慧与爱在神-人里面有这样一个结合,所以神性本质为一。事实上,神性本质就是神性之爱,因为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本质也是神性智慧,因为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并且由于这两者有这样一个结合,所以神性生命也为一。生命就是神性本质。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是一体,因为结合是相互的,相互结合产生一体。关于相互结合,我将在别处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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