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5节 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225.本章前面部分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其完全、神圣和能力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说的,所以可推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来教导和光照人。但这一点要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1)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
(2)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
(3)但只有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或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
337.现按下列顺序说明,善用皆来自主,恶用皆来自地狱:
⑴何谓地上的恶用。
⑵为恶用的一切事物皆在地狱,为善用的一切事物皆在天堂。
⑶有一个从灵界进入自然界的持续流注。
⑷那些为恶用的事物是由来自地狱的流注,在凡有相对应的那类元素存在的地方产生的。
⑸这一切是由脱离其高层的最低属灵层造成的。
⑹流注进入两种形式进行运作,即植物形式和动物形式。
⑺这两种形式都获得繁殖自己种类的能力和繁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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