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Life95.所以,任何人与邪恶进行战斗,并由此移走它们到何等程度,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取而代之,此人也在何等程度上出于这良善看到面前的邪恶,并发现它是属地狱的,极其可怕,因此不仅避开它,还反感它,最终憎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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